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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 关于深入推进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 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5-06 点击:

各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党委(党组),省直各有关委、办、厅、局组织人事部门,各高等学校党委:

我省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以来,高校教师党支部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有效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高校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走好我省高等教育“振兴之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主要目标。通过深入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到2018年底前,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选拔培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示范带动等机制更加健全,党支部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党支部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作用有效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有力彰显。

3.工作原则。(1)突出政治建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首位,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引领带动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2)坚持双向提升。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3)注重分类指导。区分学校办学类型,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把握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不同特点,遵循规律、分类施策、分层培养、整体推进。(4)强化基层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选优配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

4.强化基本职责。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以下工作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教师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教育培养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加强对教师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支部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对外交流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把关作用;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基础党务工作;着力发挥好教师党支部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

5.落实重点任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带头履行好党支部书记基本职责的同时,应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中心工作上来。要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把严肃规范党支部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始终。要突出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这个关键,把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把推动讲政治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全过程作为重要着力点,把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作为重要落脚点,着力做好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要立足推进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6.严格选拔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过硬,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丰富的团队管理经验和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

7.改进选配方式。选配教师党支部书记要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由高校党委统一领导,校党委组织部门具体指导,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新成立或党员流动性较强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上一级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双带头人”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强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

8.完善培训体系。各高校党委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党员和人才培训整体规划,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任前培训、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教师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省级集中轮训,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充分发挥高校党校的作用,整合教育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内容,建立长效机制。省高校工委支持开展“双带头人”高级研修,建设“双带头人”公众号等网上学习交流平台,每年要至少举办1期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

9.丰富内容形式。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培训重点,着力增强党务工作能力,强化党内锻炼。针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特点,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在线学习、案例教学、专题讨论、考察体验、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坚持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相结合,对于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党务工作能力较弱的党支部书记,要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岗位挂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对于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具备学术带头人基础和潜力的党支部书记,要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组建团队、海外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培养锻炼。校、院(系)级党组织要结合科研合作、脱贫攻坚、部门挂职等工作,积极为党支部书记搭建实践锻炼的平台。

10.加强示范引领。注重梳理提炼、总结推广“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好方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形成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法。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一批“双带头人”工作室,积极搭建平台载体、提供政策条件,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注重推荐优秀“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等人选,纳入后备干部人选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宣传展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1.健全工作机制。各高校党委要把深入推进“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一项制度安排,纳入本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工作情况汇报。各高校党委组织、教师工作部门牵头,人事、学科建设等部门参与,会同院(系)党组织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12.完善政策保障。坚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列席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各高校党委要研究教师党支部书记绩效和奖励制度,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津贴补贴待遇,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按照教职工党员每年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13.狠抓责任落实。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作为校、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重要内容,高校党委担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担负直接责任,校、院(系)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情况要纳入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测评考核,作为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省高校工委或高校主管部门党组织将对有关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晋高工〔2016〕1号)同时废止,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西省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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