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5日下午,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为题的第9期“每周一讲”在我院会议室成功举办,主讲人为我院郭玮老师,我院部分教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主要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其次,郭老师讲解了个人所得税税率形式:超额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等。重点讲解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最后通过综合所得的案例分析,详细地讲解了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的计算过程。
讲座结束后,学院教师对本次讲座的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